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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更新:2007-9-26 15:39:30 来源:吴宅社区 编辑:吴宅社区
 

关于开展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位居民: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8月30日--9月30日。
    二、竞赛网站:鹿城法治网(http://www.lcfz.gov.cn
    三、竞赛办法:进入“鹿城法治网”,点击友情链接的“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进入竞赛页面。具体办法详见竞赛须知。

 2007年9月11日

竞赛 须 知
    一、竞赛简介
   “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主题是: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举办这次活动,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法治化,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竞赛活动为期一个月,2007年8月30日开始,2007年9月30日结束。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300名,竞赛活动结束时,根据分数排名,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以抽奖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得者。主办方将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为个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为优秀组织奖获奖者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二、奖项设置
    竞赛活动设立的奖项和奖品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
  二等奖:50名,奖金500元和获奖证书;
  三等奖:100名,奖金200元和获奖证书;
  优秀奖:300名,奖金100元和获奖证书;
三、竞赛规划
    (一)同一网友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二)竞赛系统按照参赛者成绩由高到低自动排名。成绩相同的,以竞赛系统记录的答卷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竞赛系统显示的排名为前2000位参赛者。
    (三)竞赛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成绩和排名情况进行抽奖,产生各奖项获得者。抽奖由北京市公证处公证。
    (四)竞赛活动个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得者名单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竞赛办法
    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或者参加活动的百家网站中的任何一家网站,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即可参加竞赛。
参加竞赛的网友点击“在线参加竞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3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答案是正确的。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提交”按钮,提交答卷。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答卷提交时间将记录在系统中,确定最后排名时参考。
    竞赛开始后,系统将按照答题分数自动显示排名前2000位竞赛者的成绩。竞赛结束时,排名前2000位获奖者将参加抽奖活动,各奖项获得者将从抽奖中产生。参赛者点击“查看竞赛排名”,按照页面指示随时查看竞赛排名或竞赛优胜榜,了解自己的成绩和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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